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
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,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》,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下,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在组织市州全面开展评价的基础上,于2023年上半年抽取14个市州的24个县(市、区)进行了2022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(简称“县级教育工作两项评价”)实地复核。现形成复核情况报告如下。
一、主要做法和成效
(一)党政重教扛责任,夯实党的全面领导。一是各地党委政府秉承教育优先发展理念,不断完善党领导教育的体制机制,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成为常态。如安化县、武冈市、石门县、会同县等地成立了县(市)委教育工委;芷江县坚持教育议题“即报即开”;湘阴县委常委会每年的“新春第一会”就是专题研究教育工作;泸溪县委县政府一年13次专题议教。二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,深入学校一线调研指导,为师生上思政课,蹲点重点建设项目,推动解决教育发展难题。如涟源市、祁阳县、资兴市等地的县(市)委书记对本地教育情况如数家珍,泸溪县县长20余次深入学校现场办公,岳阳县县长负责一所农村学校食堂建设项目,湘潭县县长、衡山县县长多次主动上门与民办学校举办者协商回购事宜。三是坚持正确用人选人导向,注重教育系统干部的选拔任用,发挥好“关键少数”的关键作用。如芙蓉区、浏阳市、荷塘区等地从教育系统遴选懂教育、会管理的干部进入教育局班子。四是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面覆盖,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稳步推进,天元区、东安县、津市市、嘉禾县、龙山县等地向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委派党建指导员,党建引领教育发展呈现出良好局面。
(二)克服困难强保障,扩充优质教育资源。一是财政投入倾斜教育,努力克服财力吃紧等困难,坚持教育经费优先保障,“两个只增不减”基本实现。24个县(市、区)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共计252.3亿元,各学段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水平均超过国家基准。二是关怀温暖倾注教师,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。24个县(市、区)全部实现“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”目标,“五险一金”、偏远津补贴、定期体检等教师政策性福利待遇落实到位。三是项目铺排倾向教育,通过规划新建一批、改造提质一批、回购民办一批、布局调整一批等方式,在学位建设与改善条件上持续发力,不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。如浏阳市提升改造薄弱学校38所,建设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15所,引导农村学生回流1200余人;岳阳县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新建6所公办幼儿园、湘阴县优化了59所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、石门县投入资金改善高中办学条件、安化县完成职业中专学校新建项目。
(三)多措并举优师资,完善队伍建设机制。一是采取积极措施,合理调控补充教师编制,提高编制使用效益。如湘潭县从市里借转编制104个、从县卫健系统周转编制300个用于教育,衡山县从县编制池内调剂97个编制用于补充教师。二是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,出台系列有力举措,严格管理、有效激励、树立典型。如岳阳县、龙山县等地为教师划定“红线”和“底线”,严厉查处师德师风违规行为;石门县、津市市等地定期开展教职员工从业资格查询;浏阳市完善教师待岗转岗制度和绩效统筹分配制度,避免教师“躺平”;芙蓉区推出“夫妻双方从教30年纪念奖”“班主任30年坚守奖”等有特色、有温度的奖项;芷江县组织家长对教师进行全覆盖的师德师风网络测评。同时,各地积极选树身边的“四有”好老师典型,涌现出一批道德楷模和全国知名优秀教师。三是制订教师培养中长期规划,开展短缺科目教师适岗培训,缓解部分学科专业教师不足问题。如常宁市对全体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,外聘专业人员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开展校本教研;武冈市抓住薄弱学科,全年组织音体美教师适岗培训360人次;荷塘区坚持每周一次驻校教研,构建研训一体化的教师培养体系。四是推进“县管校聘”,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,促进城乡师资配置均衡。如资兴市在郴州市率先启动“县管校聘”改革,建立轮岗交流、教师退出、培训帮扶3项工作机制;湘阴县推行校长竞聘上岗和教师全员“双向选择”,每3年设立5%的淘汰率;泸溪县推动名师定期服务乡村学校制度和乡镇艺体教师走教制度;天元区为交流教师增加每月200至800元的交流补贴;桑植县分支教、调整、指派、送教、选调、补充、关怀等七种类型开展教师交流,从制度上保障交流规范有序、公平公正。
(四)“五育并举”促改革,推动重点工作落实。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将“五育”有机融入课程教学,不断拓展学校教育的广度和深度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如祁阳市、会同县、龙山县等地依托“家门口”的红色教育资源,打造“有风景”的思政课;芙蓉区与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“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(音乐思政)实验区”;湘潭县推行思政教师进政府“进修”制度,邀请思政教师参加县、乡两级党委政府的理论学习;石门县有1.2万名学生参与校园足球运动,探索出一条边远山区特有的“足球育人”之路;桑植县开发田园语文、农耕数学、魅力科学、多彩美术等劳动学科融合课程;东安县、岳阳县、泸溪县、津市市等地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室,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,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。二是推进教育领域重点改革,以改革激活力、优环境、促发展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进,为深化评价改革提供有益探索。如浏阳市在中学全面推进“从入口看出口、从起点看变化”的学生增值性评价;芷江县将学生体质检测成绩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考核重要内容;嘉禾县构建77项教育评价体系,支持中小学因地制宜创新学生评价方式;武冈市细化教育评价重点负面清单,分列出禁止类、纠偏类、限制类项目27条。“双减”工作齐头并进,校内实行作业分层管理、因地制宜拓宽课后服务渠道,校外严查违规培训行为、将培训机构纳入监管平台。如荷塘区制订作业管理、考试命题等指导意见,所有学校实行作业公示制度;湘阴县组织中小学建制班合唱比赛促进学生艺术素养提升,艺术类课后服务有特色;芷江县建设校外教育培训中心,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成片、统一管理;隆回县、涟源市、龙山县等地深入开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行动,联合相关部门查处违规违法培训行为、拆除违规广告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力度大、舍得投入,全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占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对“进校园”事项实行备案许可制,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,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环境。如资兴市涉校“督检评考”项目同比减少67%,天元区涉校涉师事项压缩至11项。三是坚持安全底线思维,校园安防建设基本实现“4个100%”,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完善。如安化县扎实开展校车“顽瘴痼疾”整治工作,连续5年校车安全管理“零事故”;常宁市政法委为全市184所学校分别委派一名法治副校长,每年为学生上2节法治教育课;衡山县所有乡镇长担任防溺水安全责任链“链长”,每所学校均聘任乡镇相关负责人为安全副校长。
(五)统筹发展提质量,筑牢教育强省基础。一是学前教育基本实现普及普惠目标。24个县(市、区)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分别超过80%、50%,大部分县(市、区)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。二是义务教育正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。24个县(市、区)全部完成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任务,共新增公办学位82 423个,完成了110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,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98所、优化提质146所,整体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,城乡差距不断缩小。天元区、津市市、资兴市等地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达100%;芙蓉区、资兴市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(市)。三是高中阶段学校整体育人水平稳步提升。普通高中努力实现多样化办学,一些学校根据自身实际谋划办学定位。如湘潭县一中注重校本研修、石门县一中管理严谨,两所学校的教育质量优异;武冈市、东安县等地“一校一案”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,分校打造办学特色;隆回县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践探索,每年举办教师教学竞赛。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好,楚怡公办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全面开工,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面启动。如浏阳市、祁阳市等地楚怡公办职校改扩建项目基本完成;芷江县、津市市等地职校达标工程进展快;安化县职业中专对接“茶旅 ”产业链,专业特色鲜明;涟源市组建市职业教育中心,统筹全市职业培训资源。四是特殊教育践行“让孩子自立、替家长分忧、为社会减负”的办学宗旨,推进普特融合。如资兴市探索以康复教育、回归社会为主的特殊教育质量体系建设;隆回县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效较好,36名学生获一技之长,进入社会工作。
二、主要问题和不足
(一)党的教育方针需进一步贯彻落实。一是少数县(市、区)的党政领导在口头上、交流中仍以高考成绩、“清北”录取人数作为评价教育部门或学校的标准,教育质量观还需要进一步端正。二是少数中小学校的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》课程开设还不够规范,授课形式较为单一。
(二)教育经费保障和预算执行需进一步加大力度。一是个别县(市、区)的学前教育生均支出未实现增长,个别特教学校教师没有享受15%工资的特教津贴;部分县(市、区)的学校工会经费、教职工节日和生日福利费、班主任津贴等占用了公用经费,教育培训费未达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.5%,教师定期体检未完全落实。二是部分县(市、区)由于财力不够、本级资金配套不足等原因,教育预算经费使用不及时,教育结转结余资金占当年度教育经费支出的比重较大。
(三)教师资源配置和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。一是部分县(市、区)教师补充不及时,中小学教职工配备相比国家标准还有一定差距。少数县(市、区)教师调整不及时,有的学校教师不足,有的学校教师富余。同时,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劳动教育、信息技术、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仍是各地的“老大难”问题。二是部分县(市、区)“县管校聘”改革成效不明显,教师交流轮岗流于形式。如少数地方没有出台“县管校聘”的具体实施办法,部分地方教师交流比例没有达到10%,个别地方教师交流年限没有达到“至少3年”的要求。三是少数县(市、区)涉校“督检评考”事项未实行清单管理,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没有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,教师减负没有完全落到实处。
(四)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需进一步夯实。总体上看,教育发展不平衡、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,中心城区“学位挤”“择校热”等现象仍然存在,学校布局有待优化;体育、美育、劳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等仍然存在薄弱环节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仍需深入推进。一是学前教育距离安全优质目标还有一定差距。大多数县(市、区)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数量少,部分教师非幼教专业、保育员未经过专门培训,个别公办幼儿园和少数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亟待提升。二是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任重道远。部分城区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过大,音乐、美术、实验室等功能室欠缺,体育运动场地不足,不能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。部分农村学校出现“空心化”,办学条件薄弱,设施设备陈旧老化,学生宿舍条件较差。一些县(市、区)的义务教育质量亟待提升。三是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仍有不足。部分普通高中债务化解不到位,学校办学负担较重;一些普通高中生均校地、校舍面积不足,体育场馆、功能室建设满足不了教育教学需要;个别县(市、区)的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分配未达到50%比例。部分县(市、区)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任务重,一些中职学校的实习实训条件、“双师型”教师数量等不达标,人才培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。
(五)教育重点改革工作需进一步落实。一是部分县(市、区)的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没有形成合力,个别评价改革试点县的改革氛围不浓、开创举措不多、成效不明显。二是“双减”工作需持续发力,部分中小学校没有全面建立作业公示制度,一些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课后服务以辅导作业为主,一些培训机构没有将预收费全部纳入国家监管平台,个别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象。三是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未完全落到实处,部分县(市、区)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不降反升,部分县(市、区)的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任务重。四是部分县(市、区)购买民办学校服务、整体收购民办学校的财政支出压力大,如后续资金保障不足,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容易出现反弹。五是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仍然存在。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学校视频监控点位不够,重点区域监控视频储存时间不达标,学生宿舍没有设立应急消防通道。此外,校舍建筑安全、食品安全、校园周边安全等存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各地要不断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,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,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、各方面。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,切实为教育排忧解难。稳步推进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,切实履行党组织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作决策、带队伍、保落实的职责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积极打造“清廉学校”,维护教育的“绿水青山”。深入推进中小学思政工作,用好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》,开齐课程、开足课时,以适合中小学生的方式讲好思政课。
(二)优先保障教育投入,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使用。各地要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,落实教育经费“两个只增不减”法定要求,建立与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相匹配的财政教育投入机制,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。严格执行“两上两下”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机制,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经费管理职能。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,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,规范绩效目标申报,加强绩效运行监控。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,规范财政教育资金支出管理,建立财政审计联动机制,切实做到“用钱必问效”“无效必问责”。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,健全教师工资收入动态调整长效联动机制,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,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,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“不低于”工作成果。全面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切实做到应助尽助。及时足额拨付使用教育预算经费,保障教育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资金需求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全过程、全要素监管,充分运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系统,确保实现营养餐管理透明化、阳光化。
(三)优化教师资源配置,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。各地要按时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工作,均衡引进各学科教师,提高编制使用效益。按照实际需求和新课程改革要求,开展校长教师全员培训,全面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。科学推进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改革,合理设置教师岗位,制订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,加快实现县域内校际师资均衡配置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,选树一批“四有”好教师典型,完善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,严惩师德失范行为。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,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。关心关爱教师,解决教师后顾之忧,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。
(四)持续攻坚改革重点,积极回应群众教育关切。各地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,遵守教育发展规律,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和功利倾向,坚决克服唯分数、唯升学、唯文凭、唯论文、唯帽子的顽瘴痼疾,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、质量观,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。持续深入推进“双减”工作,提高课堂效率,落实作业公示制度,丰富课后服务内容,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支持实施“中学生英才计划”“强基计划”“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”,在落实“双减”工作中科学做好教育加法。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,全面清理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。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,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重点工作。
(五)统筹各类教育发展,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。各地要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,规范幼儿园管理,提高保教质量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》,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,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,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,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,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,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运行机制,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和校际办学质量差距,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(市、区)。强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,加强特教学校建设,扩充特殊教育资源,提升送教上门质量,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力。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、有特色发展,着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,抓住县域普通高中“徐特立项目”政策机遇,科学制订实施方案,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。全面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推动职普融通,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,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。
(六)坚守安全稳定底线,护航学生健康成长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属地责任,及时化解各类涉教涉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。加强防溺水、防性侵、防欺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,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。抓住关键时期、关键部位、关键环节,做好建筑安全、校车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,全力守护师生生命安全。积极落实国家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》和我省《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》,进一步强化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,持续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“4个100%”建设成果,切实维护教育大局安全稳定。
原文刊发于《湖南教育》2023年12月a刊总第1255期
编辑:王心宇